新医改方案提出的“公立医院”改革,凸显出“政府主导”和“公益性”概念,令人满怀期待。连日来,市民在畅谈“新医改”时,对“公立医院”改革在具体操作层面上,表现出许多忧虑甚至提出质疑的声音。有市民提出:提高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是医改核心,应由政府投入积极扶持地方和国家主力医院发展,提高我国医疗科技水平,避免拉大国际间的差距。
同时加快社区卫生建设和完善社会医疗救助体系。
征求意见:公立医院要凸显公益性 “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从有利于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和政府有效监管出发,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多种实现形式。同时明确,公立医院要遵循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原则,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优化服务流程,规范用药检查和医疗行为,深化运行机制改革。
方案提出,对公立医院实行医药收支分开管理,探索有效方式,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通过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多种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以药养医”机制有望得到扭转。
方案提出,采取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等措施,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各地则可结合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
市民建议:落实公益性亟待制度支持 在医疗机构供职的李先生认为,目前我国公立医院“公益性”显现不足。突出表现是政府投入逐年下降,加上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以及“以药养医”等,致使医疗服务“公平性”、“可及性”低下。公立医院运行管理机制落后也使“公益性”淡化。医院经营中出现“趋利”行为,政绩观扭曲。如在众多量化数据中,很少有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性、公平性、可及性等指标,业务收入成为医院工作的一个重要指标。另外,决策管理者对公益性认识只停留在基本的层面,医疗机构只按营利性和非营利性进行分类管理,对纯公益性、准公益性及半公益性的医疗服务,尚未形成完善的定义和管理体系,而这些都亟待得到制度性的解决。
过度医疗不是公益性 市民连女士说,实施新的医改方案,要制定完善的配套政策,防止进退两难的局面发生。国家建立补偿机制和监督机制,必须完善公立医院的管理机制。目前,运用新机制很成功的医院并不多。在考虑推出新机制之前,要充分认识医院运营的特点。培养一个专科医生需要20年,形成一个好的医院品牌至少要50年。医学仍是经验科学,医疗经验不可以复制,更不能形成流水作业等。建立新的医院管理机制,目的是提高医院的运营效率,降低医疗成本,让患者得到合理的治疗,减少医疗费用。过度的医疗行为是劳民伤财,绝不是公益性。
不应回避行业利益 市民小金提出,征求意见稿强调公益性方向是对的,但如果回避“行业利益”却会“后果很严重”。他说,医疗行业中人是最重要的因素,只有保障医疗人员的积极性,才能最终保证患者的利益。而在整个医疗链条中,患者是神经末梢,国家对管理模式、运行机制进行一系列调整后,如果医务人员利益受损,神经末梢必然会痛。可以说,谁损害了医生,谁就害了病人。应当从机制上找原因。一个合理的机制不能损害医生的利益,而应该给予保护,这样才能最终保护患者的利益。他建议,医药分家、官办分家,应当分阶段推行。(刘晓芳) (来源: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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