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黄云波记者袁玮)一粒常吃的口香糖,居然被吹嘘成“高级化工原料”,并以高昂的价格卖给他人。日前,虹口区法院对一起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达荣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今年3月,黄达荣与肖某、周某(另处)三人经过事先的预谋,在铁路上海站附近寻找可以骗钱的对象。一名40多岁的中年男子许先生进入了他们的视线,黄达荣上前与许搭讪,谎称与许先生同路。两人便约定乘同一辆长途汽车,在去乘车的路上,肖某按照事先的安排“登场”了,假装询问两人是否在赶路去乘长途车,如果三人是去同一个地方的话,他请黄、许乘他单位的车。因为单位正在装一设备去外地,可以让两人搭顺风车。这等好事对于毫不知情的许先生来说当然欣然接受。
三人乘出租车来到肖某所谎称的单位处。下车后,肖某假装去叫车。此时,周某冒充化工原料推销员,以问路为名与黄、许搭讪,然后拿出一粒所谓的高级化工原料,吹嘘其价值潜力巨大。黄达荣当场以100元买了一粒,然后又以200元的价格卖给肖某。巨大的利益让许先生十分动心,当黄达荣鼓动许先生一起合伙购买这种“化工原料”时,许便答应了,并去银行取了6万元钱交给黄买下600粒“化工原料”。黄达荣拿到钱后乘机逃跑,只留给许先生600粒口香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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