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就长春市委原副书记田忠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下发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田忠为反面教材,从中吸取深刻教训。
经查,1998年7月至2006年8月,田忠在担任长春市副市长、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权和招商引资之机,操纵中外生物技术合资合作项目,侵吞国家财产2200余万元。
另外,田忠还收受贿赂130余万元,行贿100万元,非法获利1700余万元。2006年8月,在省委领导下,省纪委对田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调查。经省委批准,省纪委决定给予田忠开除党籍、公职处分。2008年6月,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田忠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通报指出,田忠违纪违法案件,是近年来查处的一起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腐败案件。田忠背离党的宗旨,利用职权贪占国家财物,收受他人贿赂,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处,完全是咎由自取。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田忠违纪违法案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田忠为钱自毁、因贪获罪的惨痛教训说明,党员领导干部一旦放松世界观的改造,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就会出问题,就会背离党的宗旨和要求,滥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最终陷入违法犯罪的深渊。各级党组织要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教育,创新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内容,增强说服力和感染力,特别是要结合田忠等反面典型案例,广泛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通报要求,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田忠从一个身居要职的领导干部堕落成腐败分子,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权力失去监督,致使某中外生物技术合资合作项目的运作完全由田忠一人掌控,无人监督过问,任其所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中央关于加强权力监督制约的要求,坚持以完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为重点,逐步健全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防止权力滥用,防止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
通报指出,田忠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把政府引进的项目变成个人的“摇钱树”,暴露出在招商引资方面存在的重引进、轻监管的薄弱环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加大对招商引资工作的监管力度。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充分发挥政府在信息支持、政策导向、宣传推介和服务保障方面的主体性作用,强化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加强对立项、大额资金投入、股权转让、土地出让优惠政策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实现全程跟踪、服务和监管。
通报最后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田忠利用长春市县(市、区)干部换届调整之机,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提拔重用或工作调整等利益,收受贿赂100多万元,其所作所为严重破坏了选拔任用干部的组织原则,造成了极坏的政治和社会影响。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遵守和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及有关规定,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记者何琳娣) (来源: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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