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意大利费列罗公司近日以公开信的方式向对外通报了他们赢得长达5年的知识产权纠纷诉讼。
2008年4月7日,费列罗公司收到来自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其与蒙特莎张家港食品有限公司长达5年的知识产权纠纷,历经一审、二审和再审,最终获得胜诉,并获赔偿50万元人民币。
据悉,费列罗Rocher是80年代在意大利成立的国际知名企业,多年来一直保持着其特有的金箔纸包装,椭圆标签、金色的装饰和绶带状图案。1986年10月,费列罗公司在中国商标局注册“FERREROROCHER”和图形(椭圆花边图案)系列商标并在中国大陆销售的产品上使用,并分别于1990年6月和1993年在中国台湾和香港注册“金莎”商标。而蒙特莎(张家港)食品有限公司其后注册生产的“金莎TRE-SORDORE”巧克力产品,使用类似包装、装潢,极易引起消费者混淆。
(责任编辑: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