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12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实习生路飞张先生在看了冯小刚为“月亮河城堡”小区代言的广告后,出于对冯小刚个人的信任,花费165万元购买了该小区的一套精装住宅,没想到入住后却发现房屋存在多处问题。
张先生一气之下以冯小刚虚假宣传为由将其告上了法院,索赔各项损失8万元。今天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开庭审理后,以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冯小刚的代言行为具有违法性或主观过错为由,当庭驳回了张先生的诉讼请求。
朝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冯小刚系该广告的表演者,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及相关法律后果均应由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负责。如果广告表演者的行为不违法,且没有主观过错,不应因其表演行为对广告受众承担责任。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冯小刚的行为具有违法性,也不能证明冯小刚存在其他过错并给张先生造成损失。法院认定,张先生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