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3日电 北京市消协昨日致函国家广电总局,建议责令仍在播放违规电视购物广告的电视台停播,并实行“商品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金”制,最大限度降低消费者风险。同时,国家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负责人昨天透露,国家正在起草规范性文件,对电视购物广告播出时段等做出详细规定。
消协负责人指出,这些广告频繁播出,是发布环节存在问题。在向国家广电总局递交的信函中提出6项具体建议,首先就要求责令相关电视台立即停播违规的电视购物广告,并追究相关责任。
记者了解到,电视购物在很多国家已经是成熟发达的行业,有自己的标准和行业规范。在电视机前遥控频道,看别人仔细演示,听专家耐心讲解,足不出户打个电话就能送货上门,比上网购物还要方便。然而在我国,电视购物却远远不如网络购物受欢迎。人们宁愿相信互联网上静态的产品信息,也不敢相信天花乱坠的电视购物广告。
近来,社会各界对电视购物产品质疑声从未停止过。主要归结为四大问题:广告虚假、质量不实、服务不周、退货不易。据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公布的问卷调查显示,八成消费者认为目前的电视购物广告存在虚假和不实之处。
对于社会各界的普遍质疑,11月11日上午,40多家媒体购物行业企业向社会作出承诺:商品宣传内容中不含有虚假的内容,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对消费者实施无理由退换货、先行赔付的原则。
这40多家企业包括橡果国际、劳斯丹顿、上海七星国际购物、中视电视购物等电视购物企业以及好易购、北京邮政速递局等网购、速递企业。
相关人士表示,7天之内无理由退换货,一旦出现问题将由企业先行赔付。不过很多消费者对公约的执行度表示怀疑。
据悉,从2006年8月1日起,减肥、丰胸、增高、药品、医疗器械五类电视购物节目被国家广电总局和工商总局予以叫停,这一禁播令至今仍然有效,不过这主要是禁止一些化学性减肥、增高的产品,而诸如塑身内衣、增高鞋之类的商品,不属于禁播范围。
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广电总局和工商总局正在联合起草一个对电视购物广告的规范性文件,里面将规定电视购物的播出时段、购物产品企业的准入资质等。
(责任编辑: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