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电视购物后因商品质量问题经常无法得到商家赔偿,这种现象将得到改善。昨日,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电视购物行业标准》起草组组长曾静平表示,正在起草的《标准》要求电视购物企业设立商品保证金,市消协昨日也致函国家广电总局,建议在电视购物行业设立“商品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金”制度。
昨日,市消协建议国家广电总局立即停播“睡睡瘦减肥脐贴”等明显禁播的电视购物广告,要求有关部门对电视购物广告发布者、经营者、广告主进行资质审查,审查发布内容、发布时间及频次、音效等,严禁电视购物广告利用特殊技术、电脑制作等方式误导消费者。
目前,中国电视购物企业良莠不齐,行业规范不足,入市门槛低。据了解,去年中国电视购物产业突破了100亿元,但电视购物产品中假冒伪劣产品最多时达到了50%以上。
曾静平昨日向记者透露,电视购物标准将从购物公司和购物频道两方面设定准入门槛,引导市场规范化、品牌化发展。
“在售后方面,电视购物企业都要求设立商品保证金,投诉处理时间、反馈速率比一般的零售企业要快;物流方面,对物流企业不按时结算、丢单、送货不准时都会有具体规定,如北京地区要求当天到货;企业呼叫中心的规模、人员素质以及电视购物节目内容、主持人等都会有相应规定”,曾静平透露,电视购物节目长度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内容中不允许使用虚假的化妆术、特技效果,不得虚构专家、权威人士,主持人也须经过培训达到标准取得资格。
另外,在电视购物频道方面,需根据电视台当地电视购物市场和企业内部情况进行定性定量,看其是否具备开设电视购物专业频道的条件。目前,国家批准的国内电视购物频道只有10家,可实际上经营电视购物的却超过100家。(记者李欢欢)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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