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1月13日电(记者方益波)杭州的经济适用房除了可以申请购买,还可以在买不起的情况下先租赁,到有能力的时候再买下来。这种“先住进去”的办法,将帮助那些连经济适用房都买不起的“夹心层”人群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杭州市委、市政府提出,要打造廉租房、经济租赁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危改房“五房”并举的保障性住房新模式,让老百姓人人安居乐业。
杭州市近期制订、审议了《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租售并举实施细则》,准备通过完善制度,使既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不够廉租房标准的“夹心层”人群获得住房保障全覆盖。杭州还推出“经济租赁房”,首次将非本地户籍人口也纳入了城市住房保障考虑的范围,在住房保障工作上做出重要创新。
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指出,让广大老百姓安居乐业是党委、政府第一位的任务。“宁可商品房供地趋缓,也要保障经济适用房用地,经济适用房质量不能低于商品房。”要坚持“租、售、改”三位一体,“五房”并举,落实经济适用房和拆迁安置房两个“房等人”目标。
据杭州市房管局介绍,按照租售并举的方式,申请家庭可以支付一定数额首付款后,向开发建设单位租赁经济适用住房,并在租赁期限届满前支付全部房款,购买该套经济适用住房。租售并举经济适用房套型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市政府根据当年经济适用住房供应量的10%左右确定租售并举经济适用房的保障总量。
根据杭州新制订的《杭州市区经济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只要是在杭州市区的用人单位实际工作,或为在杭州市区生活的本地居民,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经济租赁住房”。对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又暂无能力购买商品房的低中收入家庭,以只租不售原则,允许其租赁经济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对低收入保障对象实行不同层次的政府补贴。
杭州市提出要每年建设一百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从今年起到2012年,每年确保新开工建设拆迁安置房不少于300万平方米。考虑到生活成本,还提出要让拆迁户实现同区安置。今年杭州又把申请人的年龄放宽到了23岁,为全国最低。
截至2008年10月,杭州市共销售经济适用房12065套,建筑面积约104.81万平方米。新增廉租住房保障2761户,第一期25万平方米经济租赁住房建设用地也已落实。
按照规划,未来五年内杭州具备开工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将达到714万平方米,10.79万套,其中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约200万平方米,4.17万套;廉租住房建筑面积约90万平方米,约1.4万套;经济租赁房60万平方米,约1.2万套。
据悉,在2009年,杭州市区计划新增廉租住房保障2500户,实现人均收入在城市低保标准1.7倍以下的家庭应保尽保。全年新开工廉租住房建设20万平方米,公开销售5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开工建设经济租赁房25万平方米。以这样的放量开发和供应,有关部门预计,明年23岁以上符合申购条件者都能申购到经济适用房,基本实现“房等人”目标。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