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青岛11月14日电 (宋学春 王海声)从日前召开的青岛市检察机关自侦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会议上获悉,自11月13日起,青岛市检察院将利用10天的时间对全市检察机关自侦办案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活动,并与全市各基层检察院签订了办案安全整改责任书,进一步强化办案安全责任意识,确保案件不出问题,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这次大检查活动将结合在全市检察机关普遍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办案安全防范教育活动,分为单位自查、实地互查、反馈整改等三个阶段,重点对全市两级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存在的办案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摸底检查和全面整改,确保两级检察院严格按照法律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规定要求,在安全防范硬件设施建设上做到达标完备,在执行刑事诉讼法律程序上做到严格依法,在执行安全防范规章制度上做到规范认真。市检察院还将组成四个检查组,对全市检察机关进行一次实地检查,并通过调阅案卷、抽查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对自侦干警进行测试以及集体座谈和单独谈话相交叉等方式,查找办案中存在的不规范、不文明、不安全的各类问题,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办案质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检察事业的科学、健康、文明、长远发展。
会上,青岛市检察院还与全市各基层检察院签订了办案安全整改责任书,明确了各级领导和办案人员在办案安全防范中的具体责任,使办案安全岗位责任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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