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次发布市(州)保留行政审批项目通用目录
本报讯(记者陈婷)记者10日获悉,我省首次发布市(州)保留行政审批项目通用目录,经省政府办公厅确认,市(州)一级保留审批事项为233个。这标志我省向着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项目统一数量、统一名称、统一办理时限的目标迈进了实质性一步。
这次发布的市(州)保留行政审批项目通用目录,是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审改办、省编办、省政务服务中心对眉山、宜宾、德阳3市试点清理的基础上核定的。此前,各市(州)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从数量到名称可谓“五花八门”,以项目数量为例,多的超过600项,少的仅107项。
在通用目录基础上,各市州最终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差别,主要体现在少数民族自治州的一些特有审批、部分市州涉及风景名胜区的管理、省级下放审批项目在各市州的区别方面。针对各地在清理中提出的新问题,省效能办将进一步提出处理意见。
省政府办公厅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对照目录,对本市(州)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并向社会公布保留事项。通知还要求,各市(州)政府要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编制行政审批流程,逐项目确定办事步骤、环节及时限,比照并不低于省直部门提速标准严格实行限时办结;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和调整为转变管理方式并注明为行政机关公共服务事项的项目,原则上都要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在完成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后,各市(州)还将按省委、省政府要求,组织清理并统一规范所辖县(市、区)政府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