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是一座老工业城市,目前全市各类企业达11万多户,从业人员近千万,约占全市总人口的1/3。“五五”普法以来,重庆市以打造安商助商的综合投资环境为目标,将“法律进企业”工作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大力开展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重庆市以开展“法律六进”工作为契机,加强对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动员。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各大中型企业等相继成立“法律进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严密的工作制度,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各企业加大了对普法经费的投入,各区县将企业学法用法工作与干部职工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挂钩,调动了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
整合资源力量,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党政相关部门导航定向。市委法建办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完善了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工作制度等。明确规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普通员工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20小时。2006年,重庆市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纳入年度法制理论知识考试范围;将企业新提任中层以上领导纳入了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考试人员范围。二是企业主管部门主动出击。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等企业主管部门坚持将“法律进企业”与生产经营等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市国资委连续两年在全市国有重点企业和区县国资监管机构中开展了“重庆联交所杯”国资监管法规知识竞赛和“五五”普法知识竞赛,参赛人数共计5.6万余人。国资委等部门联手开展了“利益·效益·权益”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市中小企业局举办了“劳动合同法”系列讲座200余场。市经委开展了投资管理、节能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两年来,企业主管部门组织大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年度法制考试3.5万余人次,其中参加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知识考试1200余人,合格率达100%。三是多家行业协会联合发力。市维护企业权益协会、市企业联合会等六家协会联合成立了“重庆市企业维权联席会”,两年来,开展“企业法治论坛”和公司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等系列培训和讲座400余场次,直接培训5万余人次。四是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市总工会、市文明办联手在全市农民工中开展了“学法律、讲文明、促和谐”系列活动;广大律师、公证人员、税务干部、法学院校师生等通过参加企业普法讲师团、担任企业普法宣传员等方式参与到“法律进企业”工作中,为“法律进企业”工作增添了活力。
丰富形式载体,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发挥媒体作用。重庆卫视《拍案说法》栏目连续播放涉及企业生产、销售以及权益保护等方面法制节目;《重庆法制报》先后开辟了劳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多个专题法制问答栏目;市经委等部门在门户网站开设了“法制园地”专栏;公交公司利用公交移动电视将普法内容贯穿其中;市内多家报纸、杂志广泛宣传“法律进企业”活动,营造了浓厚了学法用法氛围。二是融入企业文化。各大中企业发挥党、团、工会等组织的作用,在职工日常培训中融入了法制内容,利用墙报、内刊、网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并将“法治”融入企业文化。三是利用典型案例。企业主管部门、部分重点企业将相关行业的典型案例搜集整理,汇编成册,发放到职工手中,推动广大职工学法、用法。各企业还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到监狱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用鲜活的、生动的案例教育员工。四是重心移到基层。运用多种方式将“法律进企业”深化为法律“进工地”、“进车间”、“进班组”、“进柜台”等。利用职工之家和班前班后会的平台,开展每周法律一题学习讨论活动,将法律送到了企业最基层,最一线员工手中、心中。
坚持三个结合,提高工作实效。一是与企业工作实际相结合。重庆市按照“结合实际、分类指导”的原则,提出了“一企一策”的工作思路,在普法的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上予以“区别对待”。二是与企业维权相结合。将服务和维权贯穿于“法律进企业”工作全过程。各级工会开通了“职工维权热线”;各级妇联积极开展女职工维权工作;市企业维权联席会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还免费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三是学法与用法相结合。重庆市大中企业65%已经配备了法律顾问,85%设置了法律事务机构。2007年,市国资委建立了一套规范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五会制”,即法律顾问参与经营决策的会议制、参与对外合作的会谈制、对合同条文的会审制、对合同生效的会签制、对合同纠纷的会诊制。目前该制度正在大中型国有企业中逐步推广。
“法律进企业”活动的有效开展,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陈红 郭严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