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第三方支付”,是指在电子商务企业与银行之间建立一个中立的支付平台,为网上购物提供资金划拨渠道和服务的企业。如今国内B2C、C2C网站蓬勃发展,网上购物人群也在不断增长,几年的迅猛扩大解决了电子商务在信息流、物流方面的大部分难题,资金流成为发展电子商务的软肋。
针对资金流的彻底打通问题,现在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大都突破了早期单纯的提供“网关”服务的中间人角色,交易信用与风险控制成为目前发展的真正难点。互联网突破了地域的局限,把世界变成一个巨型的市场,而互联网的虚拟性决定了B2C、尤其是C2C的交易风险更加难以控制。这时,交易集市的提供者必须处于主导地位,建立起一套合理的、有利于交易在线达成的机制。我国电子商务网站推出的“支付宝”、“安付通”等支付工具以及赔付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这种购买信任危机,但C2C市场要想彻底突破这些制约仍需要较长时间的培育过程。
现在国内的情况是第三方支付越来越成为一个拥挤的行业,至少有40家企业正在网上展开激烈的竞争。为了使电子支付行业内由于恶性竞争造成的混乱局面得到改善,央行即将出台包括《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等在内的一系列行业条例。对于电子支付行业来说,这些条例的出台关乎行业内企业的生死存亡,也意味着电子支付行业牌照的发放进入倒计时阶段。按照目前业内公认的说法,央行发放的首批牌照仅在10张左右,届时其余30多家拿不到牌照的公司将被迫面临被收购,甚至退出市场的命运。
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大概按照以下几步完成:买方选购商品,然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由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达、进行发货;买方检验物品后,可以通知付款给卖家,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这一流程相对于传统的资金划拨交易方式,可以比较有效地保障货物质量、交易诚信、退换要求等环节,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都可以对交易双方进行约束和监督。在不需要面对面进行交易的电子商务形式中,第三方支付为保证交易成功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在阻碍第三方支付发展的因素中,安全性是最大的“绊脚石”。阿里巴巴公司CEO马云早在2005年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便提出,电子商务首先应该是安全的电子商务,不解决安全支付问题,就不会有真正的电子商务可言。目前第三方支付涉及的风险问题,主要可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第三方支付平台利用资金的暂时停留,在交易过程中约束和监督了买家和卖家。虽然在整个交易过程中,第三方作为款项的保管人,始终不具备对资金的所有权。但随着用户数量不断增长,第三方支付公司手中的资金沉淀量将会非常巨大。根据结算周期不同,第三方支付公司将能取得一笔定期存款或短期存款的利息,而利息的分配就成为一大问题。第二,在这些第三方支付平台中,除支付宝等少数几个并不直接经手和管理来往资金,而是将其存在专用账户外,其他公司大多代行银行职能,可直接支配交易款项,这就可能出现不受有关部门的监管,越权调用交易资金的风险;同时,这也使得第三方支付公司与其所依赖的、目前也正在大力推行网上电子支付业务的银行关系十分微妙。第三方支付涉及的第三个金融风险问题主要体现在,第三方支付可能成为某些人通过制造虚假交易来实现资金非法转移套现,以及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因为用户可以在网上匿名开立账户,所需仅是信用卡和银行账号,有时甚至只是一张长途电话卡。信用卡与银行卡还能追溯到个人,而长途电话卡可以匿名购买,根本无从追到个人记录。
作为一种新型的支付方式,第三方支付在法律、资金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但是,第三方支付方式能够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是毋庸置疑的,第三方支付也是目前最适合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支付方式。电子支付条例的出台,将在一定程度上规范支付企业在进行支付时的服务价格、服务方式以及对商户的各种其他增值业务的处理,但若期望能马上完全规范这个行业,还不现实。央行出台条例一方面希望规范这个行业,另一方面也不希望遏制这个行业,这只是一个原则和框架,未来会有很多解释和细则出现,以求使得整个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健康、快速地发展。(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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