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昨日从省建设厅获悉,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广东省关于促进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我省将加快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廉租住房保障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资金投入。2009年至2011年,每年投入2亿元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对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的补助;每年全省将投入30多亿元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用于新建、改建廉租住房和发放租赁补贴,解决近3万多户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家庭的住房困难;每年投入30亿元左右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解决2万多户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省建设厅表示,有关部门将会在执行国家政策的同时,适当调整并放宽房地产相关的金融、税收、土地政策,如调整第二套住房标准、缩短住房转让免征营业税年限、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年限、开展向低收入住房困难职工家庭提供贴息贷款的试点工作等,促进住房消费。
据悉,为满足“夹心层”人群的住房需求,我省将建立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即由各级政府根据需要,筹建或购买一批政策性租赁住房,用于解决既不符合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范围且家庭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平均工资水平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房屋拆迁户、引进的高级技术人员、异地调动的机关干部的过渡性居住需求。(陈韩晖吕洪清)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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