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贴检验标志领罚单 车主被罚百元告交警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实习生 莫丽娟) 因为汽车挡风玻璃没贴检验合格标志,市民琚先生领了一张100元罚单。事后他觉得处罚过重,遂将越秀区交警大队告上法庭。
据车主琚先生称,今年10月6日下午,他驾驶小车由越秀北路转入东风路时被交警截停。交警称其汽车前挡风玻璃右上角没粘贴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要求他出示车辆行驶证。“在看过车辆行驶证后,交警不由分说,以上路车辆未放置检验合格证为由,立即向我开出100元的罚款。”琚先生说。虽然次日就到银行交纳罚款,但他心有不甘,觉得交警处罚过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琚先生表示,自己将检验合格标志贴在左上角,而将保险标志放在驾驶台左上方,违法情节轻微,并未影响道路通行。
对此,作出罚款决定的交警唐某到庭作证称,当日发现琚先生的车窗右上角没有贴检验合格标志后,就指出其违法行为并开出100元罚单。但琚先生说“很多车都没有粘贴,这些小事可以给次机会”,并拒绝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名。
越秀交警大队相关人员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人予以警告200元以下罚款,执勤民警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此外,从现在广州的交通环境来看,若没贴检验标志的都只给予口头警告的话,那么广州的交通就会乱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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