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万亿民间资本有望激活
《放贷人条例》草案提交国务院,民间借贷合法化指日可待
□信息时报记者 乔倩倩
一边是嗷嗷待哺的中小企业,一边是民间借贷资金的异常活跃。近年来,民间借贷资金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由于一直披着“非法”的外衣,民间借贷资金只能游离于监管之外。
历史数据显示,截至2004年末,广东民间资本规模折合人民币已超过1.2万亿元。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民间借贷合法化,这些民间资本有望被盘活。广东省社科院研究员黎友焕表示,在实体经济下滑,出口外向型企业受到打击的情况下,央行主要意图是将支持中小企业的资金放开,此举对中小企业将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
粤企贷款需求旺盛
从事民间借贷的叶先生称,中小企业主资金需求迫切,其中多数需要短期资金周转,贷款时间也只有2~3个月,但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只能找私人解决,随着年底临近,寻求贷款的中小企业会更多。
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由来已久,今年以来,银行信贷紧缩、出口受阻进一步加剧了中小企业资金链的紧张,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尤为突出。当前,尽管银行解除了信贷规模控制,但面临经济下行风险,银行惜贷情绪加重,典当行、民间借贷成为中小企业求助的对象。
不过,随着楼市的调整,包括民间借贷、典当行也悄然提高了门槛。叶先生告诉记者,从我们发放的贷款来看,一般有抵押的贷款月利息达到3%~4%,与典当行利率差不多。尽管仍有不少人打电话来咨询贷款,但以房产、股票做抵押风险很高,我们不做股票抵押,房产抵押贷款也宁愿少做一些。
广州邦润典当有限公司有关人士说,近期来典当物品的人明显增加,但是面对房价的下跌,对于房屋抵押贷款最多只能贷给客户房产估价的五成,股票典当则不受理。
民间借贷可贷不可存
为满足中小企业资金需求,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有保障的融资渠道,日前,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刘萍透露,由央行起草的《放贷人条例》草案已经提交国务院法制办,民间资本将有望浮出水面,被积极引导向中小企业和农民发放贷款,抵押物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
据透露,未来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都可注册开办借贷业务,准入门槛参照今年央行发布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并可能适当放宽。其中,个人或企业发放贷款将只贷不存,严禁吸收存款,用于放贷的资金须是自有资金,借贷利率不能超过基准利率的4倍。
目前,抵押行业中常见的合法经营模式是典当行和担保公司,而更多的民间借贷则是通过地下钱庄形式出现,据了解,目前民间平均借贷利率达到12~15%,而央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仅为6.66%。
业内人士表示,“民间借贷”纳入监管视野,有利于疏导民间借贷更好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此前,民间借贷虽然非常活跃,且在经营模式上逐步与银行靠拢,但由于法律地位不确定,风险难以掌控,很容易滋生非法融资等问题。
粤民间资本超万亿
一旦激活影响积极
尽管民间借贷的形式存在已久,但不少中小企业对民间借贷缺乏信心。“如果将允许个人以合法形式放贷,政策上更加透明了,也会增加客户对我们的信任,会有更多的客户找到我们。”同样从事民间借贷的吴先生称,“现在许多人对我们缺乏了解,担心拿不到款等,合法化后将有更多的人认识到民间借贷这一融资途径。”
叶先生称,对于广东来说,民间金融已经相当活跃,且逐步在走向规范化,条例的出台,将更多得使内地客户增加对民间借贷的认可。
历史数据显示,截至2004年末,广东民间资本存量为10638亿元,其中包括已动用的民间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6022亿元、金融资本1977亿元,未动用的民间资本2639亿元。如果加上居民手中持有的现金、外汇储蓄、保险资产和境外证券资产等,2004年末广东民间资本规模折合人民币超过1.2万亿元。
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民间借贷合法化,可能意味着这些巨额民间资本将被盘活。广东省社科院研究员黎友焕表示,在实体经济下滑,出口外向型企业受到打击的情况下,央行支持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放开意图很明显。
广东科德证券资深分析师王泽辉表示,此前民间借贷多是地下运作,不受法律保护,合法化后有利于放贷人进行风险控制,如借款人出现拖欠借款不还的情况,可以诉诸法律。同时,目前地下钱庄除自有资金外,还有一部分其它融资,如包括部分普通市民存款等,一旦贷款难以收回,会引发诸多社会矛盾,只贷不存将避免这方面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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