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辽宁省阜新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阜新市7名中学教师因参与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简称“三乱”)而受到处分。
经查,阜新市第一中学5名在职教师今年下半年在校外参与乱补课、乱收费,阜新市细河区教育部门决定给予其中3名教师行政记过,工资降一档,年内不评优、不晋级的处分;给予另外2名教师行政警告处分。
阜新市高级中学2名教师在校外为本校学生讲授高一新课。阜新市高级中学决定给予这2名教师行政记过、工资降一档、取消年底一次性奖励工资和本年度各种评优资格的处分,并在全校大会上通报批评。(记者任鹏飞)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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