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我们做好新时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
武汉市历来十分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五五”开展普法以来,我市按照中央的要求,结合武汉实际,以“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和谐武汉建设”为着眼点,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共建立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1530个,办事机构2080个,有专(兼)职工作人员4832人,各级党委中心组组织集中学法5940次,层层举办法制讲座、报告会、培训班1万余场次,参加法律知识考试的各级干部达13万余人,各级普法宣讲团开展巡回宣讲2075场次,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14221次,开展专项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10万余场次,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358万余份。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公民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为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促进和谐武汉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当前,我市正处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快和谐武汉建设,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作为老工业基地,武汉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可能会相当复杂、相当突出。要妥善处理这些矛盾和问题,就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四个围绕,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促进和谐武汉建设。
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使命,也是促进和谐武汉建设的重要保证。结合我市实际,就是要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抓住“创新武汉”、“和谐武汉”建设这条主线、着眼于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两业并举”、增强交通和流通“两通优势”、开拓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实施社区建设883和农村家园建设“两大计划”,实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两型社会”建设,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特别要加强对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的积极作用,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标准。当前,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很多,譬如就业、社保、上学、看病、住房、征地拆迁、社会治安等。要始终把群众关注的这些热点问题作为“五五”普法的重点。在法制宣传内容上,要选择群众最关注的及与生产生活联系最密切的法律知识作为重点;在宣传方式上,要选择群众最方便、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在宣传效果上,要坚持群众需要什么法律就重点宣传什么法律,以群众对法律知识、法律意识的接受和运用程度作为评价的尺度,使普法工作在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有所作为。
紧紧围绕重点对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做遵守法律、执行法律的模范。要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奖惩、晋升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强对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和引导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三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开展,强化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使青少年学生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要健全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法制教育网络,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四是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密切联系企业实际,扎实推进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活动,提高他们的守法意识、维权意识和诚信意识。五是加强对广大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广大农民遵纪守法、依法生产经营和依法维权观念,培养和提高广大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事务管理的能力。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普法工作,不断提高他们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六是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武汉有100多万进城务工人员,占中心城区人口的五分之一。要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引导进城务工人员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帮助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紧紧围绕法治实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把依法治理与“创新武汉”、“和谐武汉”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动员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法治实践中来。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执法质量的考核评议,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能力。大力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民主法治单位”创建活动。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普法和专项治理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为构建“和谐武汉”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