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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路费用并入油价每升油加征1.42元
海南是全国唯一的燃油税试点省份,也是目前全国唯一一个全省普通公路不设收费关卡、没有交通规费征收稽查部门的省份。
从1994年1月1日起,海南省就开始施行《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燃油附加费征收管理办法》,公路养路费、建设费、过路费、过桥费等全部以征收燃油税的形式归并到油价当中。
为了便于征管,燃油附加费固定为每吨燃油征收1500元,大约相当于每升油征收1.08元。目前,海南省现行汽油车燃油附加费的征收标准为1.42元/升(不计标号),柴油车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为每月390元/辆,税率约在3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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