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1-24 03:54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本报讯(记者贺锴)省民政厅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针对农村低保覆盖面较窄的问题,提出将全省农村低保对象由目前的97.1万人扩大到120万人,同时将根据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变化及物价上涨因素,及时合理地调整低保标准。
我省农村低保始于1997年,2005年在全省普遍推开。截至2008年9月底,全省共有农村低保对象58.7万户、97.1万余人,保障标准在每人每年600元-1320元之间,全省历年累计发放保障金2.76亿元。
在农村低保扩面的基础上,全省民政系统还将把提高保障质量作为今后工作的重点,积极建立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完善分类施保办法,对有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政策倾斜和重点照顾,适当提高补助水平,增加临时补助,确保低保家庭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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