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晨获悉,截至2008年11月23日,广州市受理了9251份经济适用住房购房申请,市住房保障办向2954户申请家庭发放了《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明》(以下简称《准购证明》),广州市今日起推出2145套经济适用住房,公开向已取得《准购证明》的申请家庭销售。
据介绍,本次推出的经济适用住房分布在金沙洲、大塘聚德花苑、同德泽德花苑、育龙居、云泉居和丽康居6个房源点,其中金沙洲、大塘聚德花苑和同德泽德花苑是2006年开工建设的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育龙居、云泉居和丽康居是市教育部门移交的存量房源。
“我认为,有关经适房上市可能对目前低迷的楼市造成负面影响的担心是多余的。”广州市住房保障办主任谢晓丹今天表示,经适房供应对象是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采取的是“以需定购”的方式销售,因此可以消除疑虑。在今天的发布会上,市保障办副主任黄信敬还就有关经适房的问题做了解释。
为何新建房屋与存量房存在价格差异? 存量公房为早期建设,成本较低 黄信敬表示,由于育龙居、云泉居和丽康居是上世纪90年代末建设的存量公房,早期建设的房屋成本较低,而金沙洲新社区、同德泽德花苑B型组团和大塘聚德花苑小高层均是2006年以来新开工建设,建设成本比较高。
70平方米以上房屋比例偏大? 超70平方米的房屋占58.3
%黄信敬介绍,在本次推出的2145套经济适用住房中,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有1251套,占58.3%。
两方面原因,一是金沙洲、泽德花苑和聚德花苑项目,部分住宅的供应对象为被拆迁家庭,根据《广州市城市建设拆迁安置新社区住宅管理办法》,对这部分家庭的供房面积略大于经济适用住房控制面积。二是育龙居、云泉居和丽康居是市教育部门房改出售公有住房后剩余的存量房,该批住宅的户型面积全部按照各级职务人员的住房分配面积标准来控制,除1套房屋外其余469套房屋建设面积全部在70平方米以上。
超70平方米房屋价格为多少? 超出部分以同地段商品房价算 黄信敬回应,《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规定“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标准。经济适用住房套型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生活水平,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相类相同规定。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根据上述规定,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面积标准确定为60平方米左右,购房建筑面积标准为7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计算,超出70平方米(不含70平方米)的部分,以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计算。
超70平方米房屋产权及上市如何处理? 上市应缴土地收益等价款 黄信敬介绍,购房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以内部分的房屋,产权证按经济适用住房加注记,上市时应当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土地收益等价款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差价的80%计算。超出70平方米(不含70平方米)按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购买的部分,产权为完全产权。所购房屋应执行经济适用房关于上市交易的规定,并不能分割上市。(赵燕华石俊)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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