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言人通报事故调查情况。黄学民/摄
深圳检察院昨开发布会澄清,陈旭明家中搜出千万现金传言不实
“在案件侦查终结前,深圳市检察院从未向任何媒体披露案件相关信息。最近,媒体和社会上流传陈旭明家中搜出现金千万、天花板装满现金、陈妻狂烧钞票、陈在舞王持有干股等,根据我们所掌握的情况,这些说法是没有事实根据的。”——深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唐泰来
新快报深圳讯 (记者黄学民)本报昨天率先披露了深圳相关部门将于11月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关于“龙岗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旭明家中藏有千万现金”的消息。
深圳市检察院昨天下午就近日媒体传言,“龙岗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旭明家中藏有千万现金”一事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上,深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唐泰来通报了“9·20火灾事故有关人员初步调查情况”。杨周武等7人涉嫌职务犯罪,被深圳市检察院立案侦查。据介绍,2008年9月20日,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舞王俱乐部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后,国务院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参与调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时成立了深圳“9·20”特大火灾事故调查组,同步介入调查事故中的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唐泰来最后称:龙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旭明分三次收受王静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6万元。对于社会上流传的陈旭明其他行贿受贿问题,目前尚不能证实,检察机关将继续予以关注。
派出所所长收了30万
涉嫌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受贿罪
1.犯罪嫌疑人杨周武,男,龙岗区公安分局同乐派出所所长。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杨周武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舞王俱乐部负责人王静的贿赂共计人民币30万元,在明知舞王俱乐部无证经营并存在治安隐患的情况下,怠于履行查处职责,致使发生特大火灾事故。
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
2.犯罪嫌疑人陈旭明,男,龙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旭明任龙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并兼任查处整治歌舞娱乐场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期间,严重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舞王俱乐部无证无照经营且存在涉毒、小姐陪侍等诸多违法行为,在开业一年时间内就发生各类治安和刑事案件24宗,直至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陈旭明曾两次接受舞王俱乐部负责人王静的宴请,并分三次收受王静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6万元。
涉嫌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
3.犯罪嫌疑人刘力飚,男,龙岗区同乐派出所民警。现已查明,刘力飚在负责辖区娱乐场所监管和社区治安防控等工作中,收受舞王俱乐部好处费3000元之后,玩忽职守,导致舞王俱乐部非法经营一年之久并最终发生特大火灾。
涉嫌玩忽职守罪
4.犯罪嫌疑人陈峰,男,龙岗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一中队中队长。严重不负责任,导致舞王俱乐部长期非法经营,致使发生特大火灾。
涉嫌玩忽职守罪
5.犯罪嫌疑人黄忠,男,龙岗区龙岗街道综合执法队一中队龙东社区巡查组组长。严重不负责任,怠于履行对无证经营娱乐场所发现和查处职责,致使舞王俱乐部长期无证经营酿成特大火灾。
涉嫌玩忽职守罪
6.犯罪嫌疑人王津,男,龙岗区文体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怠于履行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稽查监督职责,致使舞王俱乐部无证经营并最终酿成特大火灾事故。
涉嫌玩忽职守罪
7.犯罪嫌疑人刘新华,男,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社区工作站副站长。指示下属隐瞒舞王俱乐部“雷情”,导致舞王俱乐部逃避各种检查,酿成火灾事故。
(责任编辑:刘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