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1-27 04:20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本报11月26日讯 (记者刘宇实习生王萱)根据《监督法》规定,我省首次对“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进行审议。
在今天上午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听取了关于山西省“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和指标体系调整的报告及关于“十一五”规划指标体系调整的审议意见。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关于加强汾河、沁河、桑干河源区保护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2007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报告,听取了关于被提请任免人员情况的说明,被提请任命人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作简短供职发言。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安和,副主任靳善忠、郭海亮等常委会组成人员56人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雅安主持会议。省委常委、副省长李小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左世忠,省检察院检察长柯汉民及省级老同志王庭栋、曹馨仪、张铭等列席会议。
背景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3章第21条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实施的中期阶段,人民政府应当将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规划经中期评估需要调整的,人民政府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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