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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被媒体称为“中国保险第一大案”的新华人寿前董事长关国亮涉嫌挪用巨资案在市二中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关国亮挪用资金2.6亿元,职务侵占300万元。和关国亮一同受审的还有无业人员马跃。法庭上,关国亮对指控提出异议。
关国亮对指控提出异议
庭审在法院三号法庭进行。因法庭旁听席较少,只有10多人被允许进入旁听。主要为保监会、新华人寿等单位及关国亮家属。因案件涉及的事实较多,仅卷宗就摆满了法庭的两张大桌子。
公诉机关同时指控,关国亮于2003年5月至2004年10月间,以单位的自建项目需要临时借款等虚假名义,先后3次擅自将单位2.6亿余元资金,分别挪用给其兄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华瀛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弟经营的黑龙江斯达投资有限公司用于投资经营等活动,谋取个人利益。
此外,公诉机关还指控,关国亮在担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无业人员马跃合谋,于2003年6月至8月间,以马跃帮助公司承保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相关保险业务以及马跃经营的上海策恒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提供股票咨询等名义,骗取本单位300万元资金。
法庭上,关国亮对检察院的指控提出异议。对于指控其侵占300万元,其辩称,300万元属于咨询费,是新华人寿委托马跃经营的投资咨询公司进行投资炒股的咨询费用。而检方指出,马跃的公司并未提供实际的咨询服务。
内部纠纷“捅出”亿元大案
关国亮案发缘于新华人寿股东之间的内部纠纷。新华人寿是由关国亮一手创立的一家全国性股份制保险公司。2005年,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在对新华人寿的例行审计中发现了诸多资金运作疑点,结果遭关国亮解聘。这引发了股东对公司治理的极大关注。与此同时,针对关国亮的举报逐步升温。2006年,反映新华人寿资金运用违规的举报材料,被有关人员送往各个监管机构。2006年12月底,关国亮被正式免除董事长职务。保监会于2007年5月24日宣布,由保险保障基金以市场价收购新华人寿问题股东手中的股权,解决资金挪用问题。
保监会查挪资130亿元,检察院仅认定2.6亿元
据了解,指控关国亮挪用资金的数额变化幅度非常大,由当初的130亿元剧减至2.6亿元。此前的2006年9月23日,保监会正式派出检查组,开始对新华人寿资金运用问题进行调查。调查发现,关国亮任新华人寿董事长的8年间,累计挪用公司资金130亿元,或被拆借给形形色色的利益伙伴入股并最终控制新华人寿;或用于大规模违规投资房地产等领域,至案发时尚有27亿元未能归还。对此,检察院称,原因在于此案经有关部门审查,大部分资金被定性为拆借,不属于犯罪。
关国亮其人
1960年出生于哈尔滨。
1983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就职于黑龙江省财政厅。
1992年加盟东方集团。在帮助东方集团1994年成功上市后,关国亮出任了上市公司总会计师。后来,他又成为东方实业主管财务的副总裁,并兼任东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1996年,正是在关国亮的谋划和操作下,东方集团参与发起新华人寿。
1998年出任新华人寿董事长时,年仅38岁的关国亮是来自“东方系”的股东代表。
2003年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6年12月27日,关国亮被免去新华人寿董事长等职务。
2007年11月16日,关国亮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2008年10月27日,关国亮案经市检二分院审查起诉至北京市二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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