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和公路,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教学用房、学生公寓楼,人员集中的大型影剧院、体育场馆、大型商场和宾馆等场所……今后都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随之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从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规定我省六大类建设工程将“强制”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同时,政府也应当承担起引导居民建设具有抗震性能房屋的责任。建设工程没有抗震设防要求,项目将不予批准。 (来源:郑州晚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