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11月29日电(记者刘翔霄、邹伟)山西省近日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多年来困扰医患双方的医疗纠纷处理难、理赔难问题有望从中得到缓解。
据山西省卫生厅医政处负责人介绍,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内涵在于,医疗纠纷发生后由人民调解员、保险经纪公司代表、保险公司代表、医学专家和法律专家共同组成医疗责任保险事故鉴定委员会和合议委员会,集体裁定责任并作出赔偿决定,公正、公平处理医疗纠纷。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纠纷、维护患者利益,山西省还建立了《医疗纠纷处理反馈制度》《医疗纠纷防范督查制度》《医疗责任保险费率倾斜优惠制度》等,促进医疗机构责任意识、医疗安全意识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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