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11月29日电(记者张云龙、刘军)“以前在农村,一个月花不了一百块钱,现在一家三口每个月得花六七百块。”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农民梁裕这样感受自己进城后的一个变化。
梁裕是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白大路村高家圪蛋社的农民,2007年在鄂尔多斯市实施的“人口整体搬迁计划”中,搬进了旗所在地薛家湾镇,和村里迁出来的农民组了一个运煤车队,一个月能挣六七千元。
“再不回去了,我们那个地方水土流失严重,种一年地挣不到一万块钱,按市里的说法就是"禁止开发",以后我就是城里人了。”梁裕说。
从2001年开始,鄂尔多斯农村牧区人口转移随着工业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逐步开展,农牧业“三区”划分(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优化开发区)加速了转移工作的进度。至2007年末,农村常住人口由93.5万人减少至60.7万人,有32.8万人搬进城镇,从农民转为市民(不考虑户籍因素)。鄂尔多斯市人口转移办公室副主任金琦说,如果加上常年在城里打工的农民,城市里添了40多万农民消费大军。
农民进城将大大刺激消费的增长。据鄂尔多斯人口转移办的调查,农民整户搬迁进城后,年消费比在农村多出六千元左右,人均达到2000元。金琦说:“这些消费包括房租、吃喝、出行、购物和娱乐等,可见进城的农民有着巨大的消费潜力。”
在实施转移中,鄂尔多斯重点解决进城农牧民的住房问题。梁裕说他不久就能住进属于自己的楼房,“旗里统一规划了经济适用房,一完工我就准备买。政府给搬迁户购房补贴政策,愿意买经济适用房的每人能享受20平方米的优惠价,1平方米630块,比市价便宜一半。”
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认真总结人口整体转移的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计划四年内将4.4万平方公里禁止开发区内的农牧民整体搬迁,今年已搬迁转移3.8万人。转移出来的农民,每人每年发放不低于4000元的生活补贴,拆除原有住房并放弃农村牧区宅基地使用权的,政府为每户农民无偿提供7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一套。
金琦说,今后几年,鄂尔多斯市每年新建不低于100万平方米的进城农牧民安居房,这对保障进城农牧民利益,稳定农牧民就业,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刺激内需发展都将起到重要作用。
鄂尔多斯还出台了一系列帮助进城农牧民就业的措施。近年来培训10多万农民,引导企业优先录用当地劳动力,积极建立市内企业吸收本地劳动力就业的长效机制,力争使企业就业本地化率达到60%以上,同时统筹各旗县间劳动力,安排进城农牧民跨旗县就业。据人口转移办抽样调查,常年进城打工的农牧民收入稳定在1.5万元至1.8万元,部分人可以达到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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