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成瘾算不算精神类疾病?这似乎应该是一个精神医学专家去讨论的问题,最近却成为网民热议的焦点。也就是说,它从一个医学问题变成了一个社会问题。这到底是外行网友越界嚼舌呢,还是医学专家把手伸得过长?
这个争论的起因是,一部《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通过专家论证,首次将网络成瘾界定为精神类疾病。
就有网友问了,那么为什么不制定打麻将上瘾、斗地主上瘾的诊断标准呢?我也怀疑专门制定网瘾标准的必要性—也许因为患上网瘾的人尤其是青少年实在是太多了吧,但是这并不能否认其他成瘾性疾病的存在。打麻将、斗地主到同样的地步,肯定也是有点毛病的。单是从医疗救助方面说,我认为中国对精神病人的关注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有太多患者被社会抛弃,在精神的黑暗中独自挣扎。
又有网友说,不该把患上网瘾的人称为“精神病”,而应该用别的词,因为精神病一般是指精神分裂症患者。我同意一位专家的解释,精神病是一个很广的概念,病情轻重不一,对患者日常生活的影响也各异。然而,网友这个看似无厘头的要求,却反映了问题的症结:有病我可以承认,但别说我是精神病。为什么呢?因为“精神病”这个词里包含了太多的歧视。
人们对精神病人的歧视,自古皆然。但是文明的进步,就是消除歧视的过程。如果你去问海德格尔、福柯等大哲学家,他们会告诉你,精神病首先不是一个医学问题,而是一个文化问题和社会问题。福柯在《疯狂与文明》中说,“疯狂不是一种自然现象,而是一种文明产物。没有把这种现象说成疯狂并加以迫害的各种文化的历史,就不会有疯狂的历史”。 由此可见,网民们的讨论并非越界。这些讨论的目的应该更明确,就像那些哲学家和社会学家们干的一样,不是要去跟医学专家争制定标准的权威,而是要消除对精神病人的歧视。像网瘾这种精神性疾病,跟感冒一样,也许不治而愈,也许非治不可,但是你既不必否认它是疾病,也不要因为上了医院就另眼相看。
更可怕的是,在中国,不仅存在对精神病人的歧视,对精神病人进行迫害,或者借精神性疾病对非患者进行迫害的情况也比比皆是。最新的例子,是杨佳的母亲王静梅的遭遇,因为儿子涉嫌谋杀警察,她被警方以精神病的名义送进精神病院强制治疗。警方不仅不通知家属,还对家属撒谎,假装不知情地以失踪名义立案,且一直回避媒体质问。如此荒唐的事情,警方居然认为,有一个“精神病”的帽子就万事大吉了,至今不予更多解释。无论王静梅是真患有精神病,还是警方只是借精神病的名义行事,这都是对精神病人歧视的典型例子。
歧视和忽视是一对孪生兄弟,而迫害则会导致逃避。因此,网友们抵制把网瘾归为精神类疾病,其实质是在充满歧视和迫害的社会环境中的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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