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证券公司蒙骗18名股民230万 冒用“首创证券”、“金震期货”的名义用虚假交割单蒙骗股民
“操盘手”被判6年罚金2万元
本报讯(记者李奎) 董某伙同他人打着“首创证券”、“金震期货”的旗号,采用虚拟交易并出具虚假交割单蒙骗客户,骗取了18名股民230余万元。
记者上午获悉,海淀法院对这起证券诈骗大案作出一审判决,董某被海淀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人民币2万元。
冒名骗取18名事主交易资金230余万元
1997年到2002年间,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景某(另案处理)伙同董某等人,在没有得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情况下,先后以金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交易八部和首创证券网上交易服务部的名义,从事股票经纪业务,董某担任交易部经理。
在实际开展股票经纪业务期间,景某等人采用收取股民交易资金不存入股民账户等方式,将股民委托该公司炒股的资金挪用。在股民要求出具股票交割单的情况下,董某按照景某的安排,指使报单员进行虚拟交易,然后用虚假交割单蒙骗股民。
2001年5月至2002年8月间,董某伙同景某等人先后骗取刘先生等18名事主交易资金共计人民币230余万元,被挪至私人公司账户上,客户缴纳的交易资金并未按要求在首创证券经纪公司交易。
骗术
租赁写字楼冒充知名证券公司
据了解,景某的公司在海淀区中关村中科大厦有办公地点。据一位被骗的股民马先生说,他原本在其他证券公司有自己的股东卡,但后来发现景某的公司条件很好,一人一台电脑,而且直接在电脑上显示股票交易的数量和价格,所以他就将股东卡转到了景某的公司。
股民刘先生说,他们把钱转入景某的公司时,景给了他们盖有首创证券公司公章的票据,这才取得他们的信任。但首创公司表示,他们从未与景某等人有过合作协议,没有提供过印章。
事发股票账户无法交易股民报案
据统计,董某等人先后与100多位股民签订协议,并收取了10多位客户的资金。
2002年8月,一些股民发现明明存有大量资金的个人股票账户,却显示“无法交易”,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眼看犯罪事实败露,景某卷走股民大量钱款后逃走,董某也潜逃。
2006年6月2日,畏罪潜逃4年之久的董某迫于被警方通缉的压力,向海淀警方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董某在未取得期货经营业务或期货经纪公司许可证的情况下,冒充他人名义进行股票经纪业务,并在明知客户交易资金被挪用的情况下,仍按照他人授意指使报单员进行虚拟交易,使用虚假的交割单骗取客户信任。
法院认定,董某骗取客户交易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经查实,董某虽然直接与客户联系并吸纳资金,但现有证据未能证明客户资金被他实际占有,董某是协助他人完成犯罪。
所以,董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属于从犯,结合其自首情节,法院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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