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型住房如何确定?保障性住房会不会分流市场需求?
本报讯(记者李伟)省政府11月28日出台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昨日,记者在成都市不少楼盘了解到,《意见》出台后,通过电话或前往现场了解楼盘信息的市民明显增多。
王小杰是成都联合信息服务公司职工。今年初,他看上了一套85平方米的房子,然而,由于手头积蓄不多,买房愿望没有实现。他说:“按照新政策,同样价位的房子首付只需12万元,最多可贷款40万元,还款期限延长到30年,还有契税减免。这样一来,门槛低了不少,还款压力也变小了。我准备这两天到各大楼盘看看,希望能选上满意的房子。”陈坤全是绵竹市汉旺镇居民,他家的房子被地震震垮了。“震后我一直担心房子的事情。灾区要修5万套廉租住房,像我们这样的低收入家庭都可以租一套,这个政策给我吃了定心丸。”
不少人希望有关方面对楼市新政作进一步解释。“《意见》提出,对居民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大家对此很关心。哪种才算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我们希望早点得到明确信息。”成都金旺实业公司经理张如亮说。
“新政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一系列税费减免和信贷支持,对购房者买房有诸多优惠条件,鉴于目前经济形势和房产市场现状,应该是重大利好。”不少开发商这样表示。也有开发商表示谨慎欢迎。“利好虽多,但大力发展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肯定要分流一部分刚性需求,具体效果如何,有待进一步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