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可望年底出台
◆每经记者 吴晓晶 朱小雯 发自北京
昨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违法占地的地方政府将被问责。
问责9城负责人
为落实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目标,鹿心社表示,国土资源部将从三方面加强监管。一是要落实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的责任制;二是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占一补一”法定制度;三是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加大补充耕地的力度;四是对违法占用耕地实行严格的问责。
鹿心社说,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当地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土地执法负总责。当一个地方土地违法严重,比如违法占用耕地量超过这个市县当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总量的15%,或者虽然不到15%但是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对这个地方的政府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
鹿心社透露,最近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就根据第八次卫片检查的情况,约谈了9个城市政府的主要负责人,面对面的提出批评、整改要求。
遏制“土地财政”
鹿心社昨日表示,国家将通过改革土地有偿使用方式和土地收益分配使用办法来遏制地方政府过于依赖“土地财政”的倾向。
鹿心社说,土地是重要的资源,也是非常重要的资产。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推进,土地资产的价值逐步显现,通过土地有偿出让,为城市发展建设积累了部分资金。但在一些地方确实出现了政府过分依赖土地收入的问题。目前,国土资源部正在配合财政部门积极研究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其中最主要的一是采取更多的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使得土地的有偿使用收入不过分集中在一次出让;二是研究土地收益的分配使用办法,使得土地收益分配、使用更加合理。
流转管理办法年底或出台
鹿心社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统一的用地市场必须合乎国家法律和法规。
关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昨日鹿心社指出,要把握几个关键点,首先要界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流转的土地的范围。一是必须符合规划,二是必须依法取得。其次要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程序。第三,要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放到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当中进行。
鹿心社表示,为了规范这项工作的进行,国土资源部已经起草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管理办法,“这个办法正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可望在年底出台”。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土地管理法》需要做出相应的修改。鹿心社表示,国土资源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已经组织了专门的班子,在加快推进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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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收入超预算不予追加出让支出规模
昨天,国家财政部和国土部联合发布 《关于加强土地出让收支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市县编制2009年土地出让收支预算的基础上,汇总编制土地出让收支预算,并于2008年12月31日前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备案。
《通知》称,2008年年底前,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将结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专项清理工作,对各地土地出让收支预算编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两部委强调,土地出让收入超出预算的,原则上不调整当年支出预算,不予追加土地出让支出规模,超收收入在以后年度安排使用。土地出让收入未完成预算的,将依照规定程序相应压缩土地出让支出规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一律不得使用土地出让收入安排支出。
每经记者 朱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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