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湖南省编委于近日下发《关于做好我省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工作的通知》,要求2011年底前完成全省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的任务。
通知要求,我省党政机关消化现有超编人员,是指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各级各类机关现有工作人员中,凡超过机构编制核定的行政编制总额的(包括使用地方自定行政编制、混用事业编制的人员),均应清理消化。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比照此要求办理。各级编委要抓紧抓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本地区消化计划落实到位。各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要在同级编委统一部署下,协调配合,严把进人关口。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凡属超编的(省级以省直各部门为单位,市州级以市直各部门为单位,县市区和乡镇均以县级为单位),2011年前,每年自然减员空出的行政编制,应主要用于消化超编人员,原则上不得用于新招录(调入)工作人员和新增配(调任)领导干部。同时,要加大工作力度,依法依规清理清退临聘人员、借用人员。
通知强调,此次消化超编人员工作,要将超编和消化超编人员情况向社会公开,定期进行检查。对提前完成目标任务的地方和单位,要通报表扬,经批准可给予适当奖励;对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的地方和单位,要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对新出现自定编制用于党政机关、将事业编制和行政编制混用、超编进人等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为严肃纪律,省编办开通举报电话“12310”,专门受理机构编制违纪违规的举报。(记者张斌)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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