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常州十二月五日:(唐娟)“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明年起,收取的出租车有偿使用金将用于对出租汽车行业改善服务设施和提升服务水平的奖励”常州市交通局局长王卫东今日此间向媒体透露。同时获悉,常州市将从明年起调整出租车管理承包费用,对于非公司化经营出租车及公司化经营出租汽车,每年每辆车可分别少交二千四百元及九千元“份子钱”。
常州市区出租汽车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步发展,截止目前拥有车辆总数二千一百四十二辆。常州这几年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先战略,在江苏省第一个实行了城市快速公交(BRT),有效的缓解了市民出行难的问题,此次为“的哥”、“的姐”们出台的减负政策,则是为出租车行业的稳定而持续发展提供空间。
据王卫东介绍,自明年起,非公司化经营的出租汽车管理服务费每辆每月不超过五百元,租凭承包费每辆每月不超过七千五百元。这两项收费全年可以为出租车驾驶员减负九百六十一万元。
新政策规定,明年起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期由四年延长为五年、有偿使用金由四万元降低为三万元。对取得八年出租汽车经营权而未满期限实施提前报废更新,每提前一年免收一万元有偿使用金,如此,常州市政府收到的出租车有偿使用金将为一千二百八十五万元,这部分资金将全用于“以奖代补”。王卫东局长说:“为确保考评奖励公平,公正可操作,行业主管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总的将按照逐级考评的原则,全社会共同参与,让服务优、水平好、社会责任感强的出租车经营者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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