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医生、教师吃回扣以受贿罪论处。屡遭诟病的“择校费”再次引起社会强烈关注,有人认为“择校费”比回扣更严重,对社会风气、社会公平的影响更恶劣,甚至有人认为应该把“择校费”也纳入商业贿赂范畴。
那么,不清不楚的“择校费”到底是属于“商业贿赂”还是“合理收费”?
“择校费”交钱稀里糊涂
择校现象普遍存在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
北京一位家长说,如果户口不在好学校正常招生片区内,想要择校必须交纳一定的“择校费”。仅有钱还不行,还要四处托关系找门路,才有可能求得一个上学名额。
山东一位家长对记者说,给儿子报名当天,择校的家长排着队交钱,学校收的钱一摞摞的,看着惊人。给学校交了1.8万元择校费后,只给了一张收据。“"择校费"是买了一次入学机会,还是应该平摊到受教育的6年当中,这些都搞不清楚。”她说。
“择校费”在各地的标准不一,经济发达地区中小学“择校费”通常高达两三万元。
有教育工作者透露,“择校费”收多少可以有一定弹性。由于家长的社会关系、领导批条分量、学生分数不同,择校费的标准还会有高低差别。据记者了解,同样一所学校,择校生的收费标次在于主管部门或者主管领导的一句话。
“择校费”用途不明不白
“择校费”从上世纪90年代诞生那天起就不断受到质疑。其中,“择校费”的去向和用途鲜有人能说清楚。
记者向多位热点学校的校长求证,但很多校长闪烁其词不肯正面答复。
公办名校打着“捐资助学”的旗号收取巨额“择校费”,政府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予以默许,使择校现象愈演愈烈。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很多家长只要能交上“择校费”,“跑得比兔子还快”,却对学校收取“择校费”的总金额及用途知之甚少。山东一位小学生家长说:“只要能找门路交上这笔钱,家长就谢天谢地了。至于学校收这笔钱干什么用?是不是用在了学生身上?家长连问都不敢问。”
据知情人士介绍,尽管各地“择校费”的用途并不一致,但这笔钱往往在政府财政体制外循环,缺乏必要的监管,既没有进行财务公开,也没有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和审计,成为一个难以监管的黑洞。
在“择校费”的背后,实际上隐藏着一条灰色利益链条。基本上是“自己的钱自己花”。
“择校费”:合理收费?商业贿赂?
在《意见》中,明确医生、教师吃回扣以受贿罪论处。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互联网对2185人进行的在线调查显示,82.9%的人认为“择校费”应纳入商业贿赂范围。
北京的律师郝通海认为,“择校费”的收取是没有任何法律、法规依据的。从大的范畴看,起码它属于非法的违规乱收费。从法律的角度上看,以学校的名义收取了“择校费”应该可以认定为属于受贿行为。
但是,也有部分专家对此表达了不同看法。
山东省潍坊市教科院院长潘永庆认为,“择校费”的大部分并没有落入个人腰包,而是主要用于改善教学条件,不能看作是商业贿赂。
还有一些专家认为,在目前还不可能完全杜绝择校现象的情况下,“择校费”的收取、使用、管理都应该公开、合理、透明,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杜绝暗箱操作,确保这笔钱取之于学生,用之于学生。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所所长尹韵公认为,目前我国已经取消了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随着对教育投入不断加大,在适当时候应该取消“择校费”,让每个孩子都有平等选择和享受教育资源的机会,真正实现教育公平。
新华社记者 张晓晶 万一(据新华社北京12月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