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12月6日电 (记者 程红根) 河南省商丘市法院系统改变“坐堂问案”的传统模式,激励、引导法官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到人民群众中去开庭、去判案,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解决纠纷,拉近了司法与群众之间的距离。
据商丘市中级法院院长宋海萍介绍,今年以来,商丘市、县两级法院建立健全了巡回审判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添置了巡回审判用车,安排了巡回审判经费。两级法院和基层法庭都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每周定期巡回审判,公开巡回审判便民电话,建立巡回审判便民卡,张贴巡回审判公告,确保有司法需求的公民能及时旁听案件的巡回审理。
商丘市中级法院还制定出台了巡回审判工作方案和工作规则,规定涉及相邻关系、宅基地纠纷、婚姻纠纷等13类民事案件,故意伤害等7类刑事案件以及6类行政案件,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均要尽量巡回审判。要求广大法官把每次巡回审判视为与群众交流互动的契机,通过现场开庭、现场调解、现场解答群众咨询,让群众对庭审全过程看得见、听得懂,使巡回审判活动既成为方便基层群众诉讼的过程,也成为法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和提高群众法律意识的过程。
对涉及民生紧迫问题的案件开展专项巡回审判。今年一季度,商丘两级法院抓住农民工返乡的有利时机,对涉农案件开辟“绿色通道”,集中时间、人员开展专项巡回审判,对涉农案件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仅在2个月时间内共审、执结涉农案件489件,标的金额350余万元。
两级法院还根据季节调整巡回审判时间。农忙时,利用晚上到农村开“灯光法庭”,方便群众,确保不误农时。对一些工作繁忙的在职当事人,法官放弃双休日,深入社区巡回办案,开“假日法庭”,深受好评。
开展巡回审判以来,商丘两级法院巡回审判、就地办案9700余件,市中级法院巡回审判率达30%以上,基层法院达到60%;巡回审判的多数案件当庭结案,70%以上的民事案件、60%以上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及40%以上的行政案件调解(协调)结案,至今无一起引发涉诉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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