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11月21日电(记者程红根)河南省高级法院21日倡议全省法院进一步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让更多的法官走到群众中间去,把法庭开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去。
今年年初,河南省高级法院院长张立勇和院党组经过调研后提出,要把“马锡五审判方式”作为全省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审判案件的重要模式。
在21日召开的河南全省法院深化“马锡五审判方式”座谈会上,张立勇代表院党组重申这一观点。
“马锡五审判方式”产生于抗日战争时期的陕甘宁边区。时任陇东分区专员、兼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的马锡五,经常下乡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进行巡回审判,及时纠正一些错案,解决了一些缠讼多年的疑难案件,受到群众欢迎。人们把这种贯彻群众路线、实行审判与调解相结合的办案方法,称之为“马锡五审判方式”。
张立勇认为,“马锡五审判方式”应该得到继承和发扬。他说,开展巡回审判至少有五方面好处:一是方便群众诉讼;二是便于深入了解案情;三是有利于动员群众参与诉讼,使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四是有利于进行普法教育;五是有利于对法官的培养教育,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今年较早推广巡回审判方式的河南商丘市中级法院院长宋海萍告诉记者,在商丘市、县两级法院,涉及相邻关系、婚姻家庭、宅基地纠纷等13类民事案件,故意伤害等7类刑事案件以及6类行政案件,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均尽量巡回审判。
截至11月20日,商丘市中级法院的案件巡回审判率已达30%以上,各基层法院则达到60%。宋海萍说,通过巡回审理的案件,均达到了无上诉、无申诉、无上访的“三无”目标,实现了以巡回审判促公正、促稳定、促和谐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