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税改革还没有一步到位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12月5日公布后,专家热议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
■见习记者 郭锦辉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12月5日公布后引起社会的广泛讨论。
消费者负担有何变化
该方案提出,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汽、柴油等成品油消费税价内征收,单位税额提高后,现行汽、柴油价格水平不提高。
截止到12月7日13时, 某门户网站459803人参加的一项调查显示,过半数人赞同取消养路费,改成一升油征收1元燃油税。而对于一升油征收1元燃油税,有近八成人认为征税过高。
曹建海认为,在取消的六项收费中,与百姓关系最为密切的只有养路费一项。从该方案看,如果一辆车每年的用油量在1650升以下时,费用将比以前减少;超过此临界点,支出就会比以前增加。
杨志勇认为,燃油税可以是独立的,也可以在消费税中作为一个税目,而该方案早应该出台。消费者买油时,只关心付了多少钱,而不关心付出的是税还是油费。
孙玉栋认为,如果燃油税是调节开车行为,一升油征收1元燃油税实际上没有高低之说。如果通过燃油税去影响人们的消费行为,消费税在税收的领域中就是校正税,应该对奢侈型商品和不可再生性商品征高税。
税和价应该更清晰
该方案提出,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
孙玉栋认为,这次改革允诺的是油价不上涨,以价内税的方式征收,实际上相当于先把油价调低然后再征消费税。从量征收而不是从价征收,能保证税收的稳定性,不受油价上升或者下跌的影响。
曹建海认为,在油价调整时,价内征税让人难以分清油价是否合理。建议以价外税的方式征收,但是可以由销售单位代征,然后再交上去。他表示,这样可以清楚地知道油价,把销售价和成本相比较,进而监督石油企业的成本和定价是否合理,并从消费环节进行税控。另外,对于运输行业来说,油费是一个基础成本,征税对运营成本有很大的影响,因此还需要一个全面的一揽子方案。
成品油价格调整尚未到位
该方案提出,国内成品油价格继续坚持与国际市场有控制地间接接轨。
孙玉栋认为,成品油定价实际上国是家发改委从战略物资角的度来考虑的。成品油消费税由于是价内税,从量征收,与油价的策略没有必然的关系。国内外油价倒挂,价格能否联动起来不是燃油税本身能解决的问题。
“成品油价格还没有调整到位,还需要推进成品油价格改革。”杨志勇认为,在当前国内外油价倒挂的情况下,如果现在不接轨,等到经济复苏,油价上涨以后,接轨就困难了。他认为,推进成品油价格改革,还需要有很多配套措施。
建议取消高速公路费
该方案提出,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曹建海认为,燃油税承担的使命过于有限,不能解决道路拥堵、交通不畅、环境污染等问题,其功能应该更加完善。
孙玉栋认为,只逐步取消二级公路收费,意味着高速公路的收费不会取消。他认为,民营的路桥可以收费,但是国有投资的路桥是用纳税人的钱建设的,再向纳税人收过桥费,是没有任何道理的,因此建议取消所有的过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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