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20人以上须报告
金融危机下,我省部分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就业形势趋于严峻,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昨日下发“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多项举措促进就业。
补贴
困难企业不裁员可获补贴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重点帮助一批生产经营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对采取加强职工培训、轮班工作和组织生产自救等多种办法而不减员的企业,经批准后,各地市可运用失业保险基金给予一定的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尽量避免大规模裁员,防止隐性失业转为显性失业。
落实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政策,通过兴办实体和内部转岗等多种形式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在危机期间尽量减少裁员或不裁员。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对企业裁员进行限制,企业裁员在20人以上或者裁员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其裁减人员方案要严格遵循有关法律,并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对企业在内部开展转岗培训及采取其他稳定就业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在政策、资金和服务上予以支持。
近期将暂缓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但要确保职工工资的按时足额支付。
毕业班大学生首获培训补贴
劳动保障部门将对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并首次将毕业前高校毕业生纳入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范围。目前,我省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每人补贴150元。
凡是国家投资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
社保
“3848”人员缴社保享受返还
全省各市将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范围从“4050”下延至“3848”(女38岁,男48岁),这部分人员在缴纳社保后,将享受一定的社保返还费用。
为扶持鼓励创业,明年全省将新增小额贷款5个亿扶持有能力的创业者。并规定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创办个体、私营企业的,可按规定一次性领取应享受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部分下调
我省将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工伤保险待遇,降低医疗保险基金起付线或提高封顶线。
养老保险:我省将尽快制定调整方案,确保2009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调整发放。并对明年的参保缴费基数有了调整,对确有困难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09年可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这样一年可以少缴纳1000多元。
医保:对确无能力按正常缴费标准交费的困难企业,可将参保缴费基数下调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工伤:对困难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一次性适当下浮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减轻企业负担。同时要将“老工伤”人员相关待遇一次性全部纳入;在2009年年底前,基本实现“老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本报记者 周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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