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楼梯太滑 食客摔断门牙
近日,在玄武法院民一庭,南京某餐馆的代理人当着法官的面,将9000余元赔偿金交到金小姐手中。拿着这笔钱,金小姐有点哭笑不得,“这事儿折腾一年多了,你们一直不肯解决,怎么一上法庭就爽快了?”
去年10月下旬,金小姐就餐过程中不慎在餐馆楼梯上摔倒,磕断两颗门牙。
因为伤得太重,金小姐一行人并没有在餐馆逗留太久,而是迅速赶往医院就诊,经检查,她除了牙齿受伤外,全身还有多处擦伤。治疗期间,餐馆没有露面提供任何治疗费用。等伤势稍好,金小姐回想起此事,感觉十分窝囊:她是一名教师,每天上课要面对那么多学生,磕断了门牙实在是有碍观瞻;而餐馆作为责任方,竟然置身事外。为了讨个说法,她跟家人找到餐馆,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及精神赔偿金合计9000余元。
金小姐的要求遭到了餐馆拒绝,他们认为,金小姐是自己不留神才摔倒的,不能把责任全部推给餐馆,即便餐馆楼梯湿滑,也只负有部分责任。同时,他们质疑近万元的赔偿金有“狮子大张口”之嫌。“难道我两颗门牙不值这么多钱吗?”金小姐十分愤怒,受伤后除了身体不适外,她在心理上也承受了很大压力,为此她又追加了4.1万元后续医疗费用,共计索赔5万余元。从摔伤后一直到今年10月份,金小姐及其家人屡次找餐馆索赔,但一直遭到拒绝。
今年10月中旬,金小姐无奈诉诸法院,她写了一份长达数千字的诉状,打算上法庭把餐馆批个“体无完肤”。开庭当日,由于餐馆提出愿意和解,在得到金小姐认可后,承办法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承办法官首先告诉他们,金小姐在餐馆消费,因楼梯湿滑摔伤,而餐馆没尽到提示义务,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至于“后续治疗费”,由于其尚未发生,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了解到这两点后,餐馆代理人当场掏出9000余元现金,称只要金小姐同意,立马就跟她和解。
对方突如其来的“大方”着实让金小姐吃了一惊,一番思索后,她同意放弃后续治疗费,并当场收下补偿金,与对方达成和解。
持续一年都没能解决的纠纷,为何上了法庭就能立马和解?承办法官告诉记者,这类伤害纠纷,当事双方最大的分歧在于后续治疗问题。受害方由于担心日后有后遗症,一般会提出赔偿要求;而责任方担心“挨宰”,通常不愿出这笔钱。此案调解过程中,餐馆代理人就曾透露,他们之所以要拖到法庭上解决,就是怕私下和解说不清楚,日后还会发生纠纷,而在法庭上解决则安心多了。因此,承办法官提醒市民,遇到此类纠纷时不妨直接走法律程序,不仅能防止权益受损,还可省去不少麻烦。 玄法 陈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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