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12月9日消息(记者郑颖通讯员董国荣)12月4日,2008年度内蒙古十大法制事件揭晓,内蒙古消防官兵赴四川参加抗震救援入选。
本年度“十大法制事件”是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内蒙古自治区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内蒙古电视台等单位联合主办的。
“5.12”大地震发生后,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总队坚决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号召,5月14日接到公安部消防局急令增援四川灾区命令后,快速反应,紧急调遣内蒙古消防总队机关、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消防支队人员和特种救援装备。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总队总队长、赴川抗震救援总指挥王秋彧,率领180名草原消防勇士在平武县南坝镇奋战了八天八夜,圆满完成了南坝镇中心小学、南坝镇信用合作社搜救任务,完成了南坝镇石坎乡和水观村村民解救任务,并帮助灾区孤儿刘果在崇山峻岭中搜救其父亲。
经过近200个小时的日夜奋战,内蒙古消防抗震救灾队官兵走遍了南坝镇的每个角落,从20多个受灾点转移受灾群众717人、救援伤员378人、搜救埋压人员遗体99具,营救被困人员104人,清理坍塌楼房17栋,在营地安置孤残老人15人,孤儿1人,挖出现金160余万元、金库2个、金银饰品167件,赢得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和灾区群众的广泛赞誉,用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凝聚着忠诚与血汗的合格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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