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委新规整风 公务员拒说姓名可投诉
陈志龙、罗驰
广州市市委书记朱小丹日前点名批评一些公务窗口上班时间玩QQ后,一些政府职能部门立即开始积极整改。广州市交委昨日出台了一项《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投诉处理办法》(下称《办法》),规定交委公务
员有八种情形之一,即可被投诉,处分决定将由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通报。
记者从《办法》中看到,投诉人对市交委公务员(范围包括委机关和委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公共服务行为不满意或者有异议时,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短信、传真、公布的投诉电话、面谈等形式,对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提出投诉。市交委的监督投诉电话为“96900”。投诉应具有以下基本要件: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有具体的投诉事实;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等。
《办法》规定,投诉人向市交委各公务员所在单位提出对公务员的投诉,公务员所在单位应在2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是否为有效投诉的认定。受理投诉的单位作出的处理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在处理结果作出后的5个工作日内送达投诉人。
在《办法》中,交委公务员如有八种情形之一,被投诉并经公务员所在单位调查核实的,该投诉即可认定为有效投诉。这八种情形包括,不按规定程序、时限和权限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不答复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投诉人要求工作人员出示工作牌或者告知其姓名或者工作牌号而不出示或者告知的等。
《办法》规定,被投诉的交委公务员,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而投诉人又出具了确凿证据并经查证属实的,投诉即可认定为有效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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