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到政府机关办事遇冷脸、遭推诿的不愉快经历以后可能会减少了。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近日原则通过了《广州市行政机关首问首办工作责任制试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公务员被有效投诉6次将被辞退。
市民到行政机关申请办事、咨询或者投诉时,与之接触的第一位工作人员为首问、首办责任人。
作为首办责任人,应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尽可能为市民服务;对属于本部门其他人员职责范围的,应负责指引市民与经办人员联系。
对违反规定的首问责任人,首办责任部门、首办责任机关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受到有效投诉或被检查发现3次的,本人本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予以轮岗或降职;轮岗或降职后又受到有效投诉或者被检查发现3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投诉公务员“冷脸”,谁举证更合适? 广州市拟出台严规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据了解,当公务员达到6次符合规定的八种有效投诉后,即可予以辞退。另据了解,投诉人对行政机关或者公务员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方面提出的投诉,由投诉人负举证责任。
“公务员投诉6次被辞退”,喜忧参半 最近,广州市草拟了两个严格约束和规范行政机关和公务员行为的办法。依据这两个办法,当公务员达到6次符合规定的八种有效投诉后,即可予以辞退。并且,对投诉举证责任,也做出明确规定:除了对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方面的投诉,由投诉人负举证责任外,对具体行政行为方面提出的投诉,均由被投诉的行政机关或具体公务员承担举证责任。
期待公务员投诉机制早日建立 目前广州市的许多政府部门对于个人和企业的投诉都是非常重视的,今年3月份,广州还特地设立了“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加强对民企合法权益的保护。不过也要看到,这些措施是零散的,并没有进行系统化、制度化,许多程序安排、细节设计都有提升的空间。而现在提出“公务员投诉机制”的概念,无疑是一大进步,这同时也在全国开创了先河。(记者贺林平)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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