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被“颠”骨折 客车公司赔7万
本报讯(青法宣记者李寰)一位乘客乘坐长途汽车从广州回成都的路上,因为道路颠簸从座位上弹起来,导致椎体压缩粉碎性骨折。乘客要求汽车运输公司赔偿10万余元损失。日前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运输公司赔了7万余元。
2008年3月12日,李丽乘坐一辆长途客车从广州回成都,当天晚上12时,当客车途经贵州省独山县马尾村时,因为道路颠簸,李丽从座位上弹起,又被车顶部压下,然后就浑身疼痛。驾驶员赶紧把她送到当地医院治疗,被诊断为椎体压缩粉碎性骨折,直到5月7日才出院,花了7000余元医药费。后因赔偿问题,双方闹上法庭,李丽索赔10万余元,运输公司又申请将保险公司追加为被告。最终法院判运输公司赔偿李丽7万余元,先由保险公司支付,不足部分再由运输公司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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