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12月11日电(记者梁小琴)今天下午,成都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为扩大内需,保证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元旦、春节,将向约37.91万成都困难群众每人发放百元消费券,支持他们到相关商业网点内购买粮油和日用品。
成都市民政局副局长陈翔军表示,本次消费券发放对象为今年12月1日至20日前登记在册的成都市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城乡重点优抚对象等三类人员,共计37.91万人,全面覆盖成都市城乡困难群体。发放消费券所需资金约3791万元,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价格调节基金共同承担。
成都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将会同当地政府采购部门共同确定方便群众采购日用品的商店,之后向这些商家购买消费券,在12月29日前,由各区(市)县民政局组织将消费券发放到户。领到消费券的群众需在明年1月31日前购物,否则过期作废。
据介绍,成都市自2005年起每年年底都要向困难群众发放五十元现金,而发放消费券的形式还是全国首创。成都市民政局规定,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做好登记、签收和造册工作,确保消费券准确、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各区县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发放消费券改为发放现金和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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