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下拨专项资金补助地震灾区家庭
本报讯 (记者李海涛)为了让我省地震灾区房屋损毁的城镇居民早日住上放心、安心的“安居房”,省财政厅为此紧急下拨37809万元资金,重点支持我省地震灾区城镇居民损毁房屋重建。
其中,受灾后导致无房可住的城镇受灾家庭,按照平均每户2.5万元标准给与补助。
此次针对地震灾区城镇居民住房重建补贴的具体标准为:对住房倒塌和严重损坏不可修复导致无房可住的城镇受灾家庭,按照平均每户2.5万元标准补助市县;对住房损毁导致无房可住的城镇低保家庭,按照每户3.5万元标准补助市县;对住房中度受损需要除险加固的城镇居民住房,按照每平方米50元标准补助市县。以上资金由市县政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
(责任编辑: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