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何正权通讯员翁应峰文图
“营业执照和公章在我自己手上,可有人却在报上刊登声明,说我的营业执照和公章丢失了。我到工商局查询,发现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营业执照居然已做了变更。”昨日,说起此事,信阳市平桥区明港综合商店经理李振宇等人气愤不已。
怪事:有人替自己登声明
12月2日上午,李振宇打开当天的信阳某报,突然发现报上有一条遗失声明。声明说,平桥区明港综合商店营业执照正、副本和行政公章不慎丢失,特声明作废。
声明中所说的单位正是自己的单位,可单位的营业执照和公章明明在自己手上,啥时丢失了呢?李振宇急忙赶回家查找,看到营业执照和公章仍旧好好地躺在抽屉里。李振宇急忙到报社查询,得知声明是一个叫郭绵生的人花钱刊登的。“去年,平桥区商务局曾经要指派郭绵生到我们商店当经理,我们没同意。”李振宇说。
感到事情不妙,李振宇又赶到明港工商分局查询,结果发现明港综合商店的营业执照已做了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成了郑满意。
经理:我们是集体企业
李振宇说,他们单位原是由各私营业主自愿成立的合作店组,为集体所有制企业,资金、房屋全由职工个人投资,经营上实行民主集体管理,自负盈亏,独立核算。靠着大家努力,目前企业有一定盈余。明港法律事务所的肖军律师说,今年5月,商店原经理李兆琪退休,商店按程序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他作为见证人参加了会议,李振宇当选为商店经理。5月19日,李振宇到明港工商分局更换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改为李振宇,企业经济性质仍为集体所有制。
李振宇说,今年9月26日,平桥区商务局劳动服务公司委派一个叫郑满意的人来接管商店。他一再向局领导说自己是合法经理,但没人听。
局长:商店资产属国有
12月9日下午,记者与郭绵生取得联系。郭说:“你不要问我,你去问商务局。”平桥区商务局局长肖正国告诉记者,明港综合商店仍属国有企业,李振宇当选经理程序不合法,申办的营业执照也不合法。“商店土地是国家划拨的,属于国有,大部分资产也是国有的。”
对此,李振宇说:“既然我申办的营业执照不合法,商务局为啥还要在报上刊登遗失声明?这说明他们已经承认我的执照是合法的。”
明港综合商店前任经理李兆琪告诉记者,明港综合商店拥有独立的合法产权,当初是商店职工自己凑钱开办的,国家没有进行任何投资。
“这些年来,商务局只是行业指导部门,对我们每年收取管理费,并没有进行过真正的管理。去年起我们不愿交管理费了,他们才变脸,想把商店抢过去。”李兆琪说。针对商店资产属国有的说法,李拿出土地证气愤地说:“土地是我们自己买的,国家从来没给过一分钱,他凭啥说是国有的?”
记者就这些说法向肖局长求证,肖不耐烦地说:“他们是非法的,你们想怎么写怎么写。”
国资委:商务局无商店产权
信阳市工商局注册科雷中科长解释说,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的一个组成部分。集体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集体企业的财产及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集体所有制经济不是全民所有制经济,集体所有不能等同于国有。”雷科长说,“集体企业的职工是企业的主人,集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集体企业的权力机构,可选举和罢免企业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
河南冠南律师事务所马玉强律师说,如果平桥区商务局认为商店里有一定的国有资产成分,应该举证予以明确界定,和商店的职工代表协商处理。他们现在采用的方式简单粗暴,有干扰企业正常经营、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嫌疑。
记者查验明港综合商店在工商部门存档的《企业章程》,发现章程中“资金来源”一项明确注明为“自筹、积累”。马玉强律师说,这足以证明平桥区商务局没有对该企业注资,商店不属于国有。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专程咨询信阳市国资委企业改制科,对方慎重研究后,答复说:平桥区商务局没有对该商店进行注资,不拥有该商店的产权,不能收回该商店。
李振宇拿出商店的营业执照说,他们是集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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