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2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一名21岁女子去年8月参加朋友生日派对后,称带醉被3名男子带往时钟酒店轮奸,更被拍下20分钟的轮奸短片。案中被指首先与她性交的男被告早前被陪审团裁定无罪,但其余2人则被裁定强奸罪成,11日被判监6年半。
法官指事件十分可惜,判刑时更解释陪审团的裁决。
法官11日下令曾在庭上播放作证的性交片段,须由警司保管1年,确定案件尘埃落定方可销毁。
对于3名被告与女事主X发生性行为后,其中一名被告获脱罪,法官表示陪审员信纳X的口供后,对3人作出独立评估,认为他们一同将X带到时钟酒店,明显知道是为与X性交,但陪审团认为第三被告黎子健(27岁)当时错误地以为X同意性交,故裁定他无罪。
法官又指出,虽然两名罪成被告邓兆峰及朱君炜(25及24岁)事前没有协议一起强奸事主,但他们要X替他们口交,录像中更见朱用手侵扰X的下体,情节淫秽,因此属加刑因素之一。法官又称,事件对X造成困扰,幸没有影响其感情生活,指X更为了不要让人看不起而工作得更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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