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2月14日电(记者岳德亮)寒暑假培训班让家长挑花了眼,有的花了很贵的学费却感觉掉入诈骗陷阱。浙江省杭州市教育局日前出台意见明确提出,民办培训学校因虚假广告引发纠纷的须全额退款。
今后,在杭州市因民办培训学校有刊登、发放虚假广告(简章)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或确属校方原因,学生要求退学退费的,民办培训学校须退还学生所交纳的全部费用。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培训学校的办学行为,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杭州市指出,招生简章和广告应载明必须告知的内容,办学内容应与办学许可证及学校章程规定相符,不得有虚假、误导等内容,不作不切实际的承诺。民办培训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发布。
杭州市教育局规定,民办培训学校举办学习期限在一年以内(不含一年)的教学班,按学期收费,不得跨学期预收费用。举办一年以上的教学班,按学期或学年收费,不得跨学年预收费用。开学前,学生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民办培训学校扣除报名费后,应退还学生所交纳的其余费用;开学后,学生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民办培训学校原则上按实际学习时间扣除相应的学费及报名费、资料费后,退还学生所交纳的其余费用。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