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地税局公务员皮宗其涉嫌猥亵12岁女童一事有新进展,台州路桥宣传部日前对外公布了该事件的调查结果,鉴于皮某在公众场所的不检点行为已严重损害公务员形象,故对其作出了记过处分。(见9版)
又是国家公务员,又是强行搂抱小女孩,而且态度蛮横——浙江台州版林嘉祥爆出后,鉴于不久前深圳案的草率收场,立刻有论者呼吁“不能让台州版林嘉祥逃脱追究”。
我当时就认为,这种吁求纯属不切实际的空想,深圳猥亵女童案有那么多的证据,又是现场录像,又是派出所录音,还有现场证言,加上那么强大的舆论追踪,最终尚且不了了之,在台州这种没有录像证据、无法还原现场、舆论审丑疲劳的情况下,更有可能不了了之了。加上林嘉祥案树立的恶劣范本,台州可能会更加藐视舆论。
结果不出所料,“强行搂抱”在调查结果中被轻飘飘地描述为“手搭在肩上”,仅将其定性为“不检点行为”,猥亵“查无实据”,只有一个不痛不痒的记过处分。相比之下,遭受双开处理的林嘉祥要“冤”多了。
好一个“严重损害了公务员形象”,听起来措辞似乎很严厉,其实不过是一种回避实质问题、偷换具体罪名、模糊事件性质的惯用辞令。当有关部门在事件处理中既想偏袒自己的官员,又想给愤怒的舆论一个马马虎虎的交代时,就喜欢用这个抽象、空泛、含糊的描述蒙混舆论。“严重损害公务员形象”的“罪名”看起来很大,其实不过是用一种空泛、高调的辞令营造了一种问责幻觉。
好一个“严重损害了公务员形象”——这是一个让人非常不解的定性。即使如台州公安机关的调查所言,皮宗其仅仅是“用双手搭在女孩双肩上不超过十秒钟”,在女孩非自愿的前提下,皮对其实施搭肩等行为,从法律来看皮已侵犯了女孩的人身合法权益,对女孩的精神造成损害,必须向女孩道歉和作出赔偿,怎么受害者却被偷换成了空泛的“公务员形象”。显然,这是在转移视线。
好一个“严重损害了公务员形象”——即便认同这个定性,但处罚仅仅是等于没有处分的“记过处分”,难道“公务员形象”就仅仅值一个记过处分,难道“严重受损的公务员形象”仅仅一个轻得不能再轻的记过处分就可以得到修补?毫不客气地说,这种藐视公众正义感、有官官相护之嫌的“记过处分”,比皮宗其的“强行搂抱小女孩”更严重地损害了公务员形象。
显然,即使如公安机关公开的调查结果来看,皮宗其仅仅是“用双手搭在女孩双肩上不超过十秒钟”,他身上的问题也是大大的:其一,从其对咖啡厅服务员张某又搂又抱又打的轻佻举动看,可知此人作风一惯如此,而且媒体披露此人此前曾因类似问题而遭到过处理,这样一个人为何一直能留在公务员队伍中?其二,从其在咖啡厅的行为来看,皮宗其经常出入这种消费场所,一个普通的税务公务员,支撑他高消费的钱从哪里来,其后有没有权力腐败?这些问题,不能含糊于“严重损害公务员形象”的空泛描述中。(曹林) (来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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