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中心医院原院长受贿450万判无期 中广网长沙12月16日消息 (记者邓文辉通讯员刘义辉)湖南省娄底市中心医院原院长、党委副书记(正处级)杨志毅因受贿450万元,12月12日已被娄底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娄底政法界人士认为,杨志毅受贿案系该市迄今为止在医疗卫生系统查处的最大商业贿赂案。
被告人杨志毅,男,1964年1月生,湖南省怀化市人,毕业于湖南医学院(现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2001年11月,任娄底市中心医院院长,曾被认为是“政绩突出”的院长。2008年5月4日,杨志毅因涉嫌重大受贿被娄底市检察院向娄底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7月21日,杨志毅特大受贿案在娄底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娄底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2002初至2004年底,被告人杨志毅在任娄底市中心医院院长、副书记期间,职务的便利,在医疗设备采购、工程发包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6次收受他人现金共计450万元,其中收受长沙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董事长罗某(另案处理)贿赂8次,共计275万元,收受深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某(另案处理)贿赂8次,共计1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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