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2月16日电 (记者岳德亮)浙江省政府日前决定,积极组织开展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拓展耕地资源以及建设用地空间。
浙江省素有“七山一水两分田”,耕地资源相对匮乏,人均占有耕地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
今年以来,浙江省政府已将耕地保有量等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并大幅提高耕地占用税额标准,调整后的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25元至50元,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了4倍左右。
同时,浙江省政府认为,全省山地和丘陵占70.4%,山地特别是低丘缓坡面积较大,是重要的土地后备资源。为此,由省发改委牵头,省国土资源等部门和有关市、县(市、区)政府参与,组织编制全省低丘缓坡重点区块(包括建设用地区块和耕地开垦区块)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据悉,浙江省提出对城镇周边、土地贫瘠的区块,可规划为建设用地,以拓展发展空间、缓解建设用地紧张的矛盾;对土层厚、有水源的地块(坡度在25度以上的林地,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有古树名木和珍贵树种分布的林地,以及生长茂盛成片的林地除外),可规划为耕地开垦区。
浙江省政府指出,开发低丘缓坡要根据其自然属性和区位条件,合理确定开发用途,做到“宜林则林、宜农则农、宜建则建”。节约集约利用低丘缓坡资源,科学安排建设项目,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据了解,浙江省耕地后备资源相对匮乏的形势严峻,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测算,2006年至2020年全省各行业建设用地需求量与可供量之间缺口为217万亩,满足度为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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